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合作方案征集公告
致潜在投资人:
南宁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城市,是中国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向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处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结合部,是北部湾沿岸重要经济中心。伴随着城市发展及人口增长,南宁市固废处理设施的建设需求也在快速增加。目前,南宁市主要生活垃圾转运至平里静脉产业园处理,部分区域运距较远,现有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急需尽快研究明确下一阶段南宁市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发展思路与规划布局方向,着手启动一批固废处理设施项目,匹配快速增长的城市发展需求。
2019年4月下旬,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将南宁市垃圾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授予金沙集团1862入口(以下简称“建宁水务集团”),服务范围包括南宁市市区(含武鸣区及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除南宁市已有的垃圾处理BOT或PPP等项目外,在南宁市具有排他性。根据项目需要,建宁水务集团可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合作投资人开展项目工作。
为切实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授权,加速推进南宁市垃圾处理公共服务发展,匹配南宁市城市发展需要,目前建宁水务集团已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启动“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综上,为引进优质合作投资人,促进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优质高效推进,建宁水务集团现以公开邀请的方式向有参与意向的潜在投资人发出合作方案征集公告,公开征集项目合作方案意见建议,欢迎有参与意向的潜在投资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情况简介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
业主单位:金沙集团1862入口
主要实施内容:①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次实施规模2250吨/日,预留远期实施规模750吨/日,总规模3000吨/日;②污泥处理项目:本次实施规模500吨/日(按含水率不高于80%计),利用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理;③有机垃圾处理项目:本次实施规模600吨/日,其中厨余垃圾以500吨/日计、餐饮垃圾以100吨/日计。
服务范围:特许经营初始服务范围为南宁市西北片区,由中心城区西北片区、武鸣副中心城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等组成。未来根据南宁市城市发展情况,可调整或扩大本项目服务范围,具体调整以政府方及建宁水务集团届时意见为准。
项目总投资:根据近期实施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污泥处理项目、有机垃圾处理项目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前期工作情况,本项目估算总投资合计为人民币236459.70万元(含红线外配套工程),具体包含:① 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177299.99万元;②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泥处理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17546.92万元;③ 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40345.50万元;④ 相关前期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实施本项目有关的规划、设计、勘察、评价、论证、咨询、补偿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具体清单以建宁水务集团届时出具为准。
2. 合作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自项目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包括建设期与运营期。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规模2250t/d)、污泥处理项目(设计规模500t/d)、有机垃圾处理项目(设计规模600t/d)的建设期自项目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至各子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且经建宁水务集团及/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投运之日,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运营期自建设期结束次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结束。
3. 运作方式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已启动,参考“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DBOT模式)运作。合作期内,项目设施、资产所有权由建宁水务集团控股的项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拥有承接项目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并由此获得项目回报的权利。合作期满后,中选投资人应将其在项目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无偿移交给建宁水务集团。
4. 回报机制
结合项目特性,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及处理费相结合的回报模式,项目公司有权收取上网电价等使用者付费及/或第三方付费,以及从政府方获得相应项目的处理费及/或项目回报。各个子项的具体回报模式,根据特定子项特性及实际情况相应确定,其中(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上网电费)+垃圾焚烧处理费”的回报模式;(2)污泥处理项目:由污水处理运营企业运送至本项目的进场污泥,通过签订污泥处理协议的方式,向项目公司直接支付污泥处理费用;(3)有机垃圾处理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沼气焚烧上网电费)+有机垃圾处理费”的回报模式。
注:本项目最终实施内容、范围及运作模式等,以最终发出的竞争邀请参与文件为准。
二、合作方案响应要求
1. 响应投资人基本条件
投资人应自行响应本次征集公告,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响应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资料获取与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次合作方案征集的潜在投资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和地点获取项目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资料获取费用:250元/套,售后不退。
项目资料获取费用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账 号:7719 0142 3310 201
报名方式:公开报名。
报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一巷农垦旧院综合楼6楼600。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8日止,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未按以上报名方式或规定要求获取的合作方案征集公告及配套项目资料不受保护,视为未报名,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资人自负。
3. 合作方案响应时间
合作方案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12点整(北京时间)。
合作方案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合作方案提交地址:南宁市七星路一巷农垦旧院综合楼6楼600。
非指定方式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合作方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或视为未提交。
文件提交及盖章要求:根据《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合作方案建议》的格式及要求提交,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资人公章,页数超过2页(含)的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三、合作方案征集
投资人应自行响应本次征集公告,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响应内容应按本公告附件《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合作方案建议》的格式和以上提交时间及要求,及时提交。
本次合作方案征集不具有任何强制效力,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的合作投资人将在后续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投资人响应本次合作方案征集公告、提交合作方案建议的,不视为对后续竞争程序的任何报名或参与,具体竞争方式以最终发出的竞争邀请参与文件为准。
投资人未响应本次合作方案征集的,视为放弃获得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竞争邀请,但其可以与届时获得竞争邀请的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竞争,联合体成员可自由组合,但牵头单位必须为获得竞争邀请的投资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业主单位:金沙集团1862入口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771-4832508
2.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71-2442221
联系邮箱:251858693@qq.com
五、公告发布媒体
金沙集团1862入口官网、广西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注:本次方案征集公告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附:《南宁市双定循环经济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合作方案建议》(格式)。